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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芳:共产党员唯“清”则“明”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04-04【浏览次数:: 】
清明节亦为踏青节,是中华民族四大传统节日之一,至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历史。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清明即至,唯“清”则“明”。
“理”清则知源。“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清明祭祀作为孝道与感恩的延续,是一种割舍不去的传统美德。但随着岁月推移,冷食、蹴鞠、荡秋千、放风筝等节日文化活动已逐渐淹没在记忆深处。但我们理应深入了解清明节的文化内涵,遵循节俭适度、绿色环保、文明安全的原则,用最恰当的方式和精简的内容,来表达对逝者的追思。
“心”清则守信。在清明时节,祭奠逝者表达哀思,既是情之所至,也是德之所为。但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本身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锤炼党性修养,切不可在清明节祭祖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做道场吹索拉搞念经,请风水先生、巫婆道士等装饰弄鬼。
“事”清则立规。清明节祭拜逝去的亲人,是“私事”,私人的事就不能沾公家的光,切不可公车私用。现在,随着各地车辆管理越来越严,纪检机关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将不断加大,这些问题已经很难“暗度陈仓”了,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态,“公”“私”分明,方可立规守纪。
“风”清则入时。如今,清明祭祀活动也不断推陈出新,甚至网络上还推出“代祭”服务。此类风气,闻过而不可取。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在怀念逝者的同时,我们定要珍惜当下。只要条件允许,就多花些时间陪陪老人。对老人多一份理解,少一点苛责,多一些亲切,少一点冷漠,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