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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浔阳区民政局关心一下2003年冬季转业的士官

编号:37 咨询人:转业军人的父亲 类型:投诉 受理单位:民政局 浏览:1289518次 提问时间:2006-11-03

看7947的帖子,我支持他,因为我儿子和他是同一批转业的,同是2003年冬季转业2005年7月份安置在浔阳区的转业士官,根据民发[2003]163号《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03年冬季转业士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转业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2004年7月底,8月1日起由地方接收转业士官的工作单位支付......”。 他们这些转业士官在部队服役时间长的16年之久,短的也有10年,都为国家国防建设和部队的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家等待安置近一年的时间内,能够克服等待安置工作时的焦虑,能够安心接受组织上对工作的安排,无任何怨言。可不知为什么,他们这批转业的士官在等待安置11个月的时间内连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而同批安置在市直单位的早已领到了这段时间的补发工资。在全市开展“3+1”和九江连续被评为拥军模范城时,为何落实一个具体文件时就这么难?

民政局的回复

“转业军人的父亲”网民你好,安置完毕后,转业士官可按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六个月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6月*160元/月=960元)。具体情况可咨询区民政局优抚股,联系电话:821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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